• slider image 64
  • slider image 65
  • slider image 62
  • slider image 63
  • slider image 55
  • slider image 39
  • slider image 38
:::
公告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1-04-08 | 點閱數: 371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 110 年 1 月 4 日臺教師(三)字第 1090189388 號函暨 110 年 3 月 31 日臺教師(三)字第 1100043960 號函辦理。
二、 旨揭學分班參加對象為公立高中職以下在職專任教師,考量國語文及社會領域學科性質,爰該 2 領域教師尚無需薦送修習旨揭學分班。
三、 請依下列資格順位薦送名單:
(一) 第一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
(二) 第二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在職專任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三) 第三順位:具備 CEFR B2 等級或以上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
(四) 第四順位:具備 CEFR B1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之公立高中職以下學校 3 個月以上代理代課教師。惟修畢課程僅由開班學校核發學分證明書,需於 3 年內通過 B2 等級之英語能力分級測驗(聽、說、讀、寫),始得於教師證書加註雙語教學次專長。
四、 旨案增能學分班採不分領域開班,請貴校衡酌前次薦送教師之權益及各校雙語教學政策推動之考量,提供欲參加增能學分班之教師名單,於 110 年 4 月 14 日(星期三)下班前,依教育階段將薦送資料正本及教師英語分級測驗證明影本(免備文)寄送至本局業務承辦科(郵戳為憑,逾期不候),並將 EXCEL 電子檔及分級測驗證明等掃描檔回傳至指定信箱:
(一) 國小教育科:劉燕霏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416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 email : violetaliu@ms.tyc.edu.tw 。
(二) 國中教育科:李孟憲候用校長,電話:(03)3322101#7524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5 樓, email : lemon6251@ms.tyc.edu.tw 。
(三) 高級中等教育科:李婷妮小姐,電話:(03)3322101#7595 ,地址: 33001 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 1 號 14 樓。 email : 10029839@ms.tyc.edu.tw 。

政令宣導

 每日辦公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辦公時數不超過60小時。
 EAP(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解決同仁影響工作效能相關問題。
 img 桃園市線上申辦整合系統  
img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資源整合網           

img   WIN網路單e窗口(民眾通報網路內容問題)     img  海洋委員會兒童網站 

    img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img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img   2014總統教育獎宣導短片   img   總統教育獎

    img   桃園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    img    我的午餐有心機 

img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img  臺灣教育研究資訊網(TERIC)      

 img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兒童網站(好客小學堂)  img 哈客網路學院

:::
:::

校內填報系統

會員登入

計數器109.11.11

今天: 169
昨天: 492
本月: 1719
總計: 2157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