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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3-09-20 | 點閱數: 134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112 年 9 月 14 日北教大課傳字第 1120420136 號函辦理。
二、 「分組合作學習」有助於提昇學生學習成就、增進學生之學習動機、發展合作及溝通技巧、增進學生自尊及促進族群融合、有助於適性發展,是一項具備多項功效的教學策略。為使教師瞭解如何規劃與設計「分組合作學習」、如何選用合適的合作學習模式、如何教導合作技巧以及如何評估實施成效,爰規劃辦理旨揭工作坊。
三、 旨揭工作坊資訊如下:
(一) 時間及地點:
1、 北區: 112 年 10 月 20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10 月 21 日(星期六),國立臺北教育大學(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二段 134 號)。
2、 中區: 112 年 10 月 27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10 月 28 日(星期六),文心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文心路四段 936 號 2-4)(鄰近四維國小捷運站)。
3、 南區: 112 年 10 月 13 日(星期五)至 112 年 10 月 14 日(星期六),高雄市左營區新上國民小學(高雄市左營區大順一路 100 號)。
(二) 參與對象:
1、 獲選本計畫 112 學年度「分組合作學習深耕學校」之校長、教務主任及計畫內實施教師與「分組合作學習夥伴學校」之計畫內實施教師(請務必參加)。 若計畫內實施教師已參加過本計畫於 101 學年度至 111 學年度辦理之「初階專業培訓工作坊」,得不用參與旨揭工作坊。
2、 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含高中職、國中及國小)教師。
3、 直轄市、縣(市)政府教育局(處)之承辦人與領域輔導團成員。
4、 師資培育機構或教育相關系所之教授。
(三) 聯絡方式: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曹瀞方小姐,聯絡電話:(02)3322-3230 分機 15 。
四、 請有意參加學校逕上旨揭計畫分組合作學習網站( https://cirn.moe.edu.tw/Cooperation/Exam/ExamMainList.aspx?sid=19&type=B )-活動專區-初階工作坊報名。網路報名後需等管理者審核通過,方可參加。
五、 請貴校本權責核予旨揭工作坊二日皆全程參與之出席人員公(差)假登記,並核發「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研習時數共 12 小時(未全程參與者,不核予時數)。
六、 檢附旨揭工作坊資訊 1 份。

政令宣導

 每日辦公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辦公時數不超過60小時。
 EAP(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解決同仁影響工作效能相關問題。
 img 桃園市線上申辦整合系統  
img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資源整合網           

img   WIN網路單e窗口(民眾通報網路內容問題)     img  海洋委員會兒童網站 

    img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img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img   2014總統教育獎宣導短片   img   總統教育獎

    img   桃園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    img    我的午餐有心機 

img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img  臺灣教育研究資訊網(TERIC)      

 img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兒童網站(好客小學堂)  img 哈客網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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