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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教學組 - 教務處公告 | 2021-02-26 | 點閱數: 338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0 年 1 月 29 日桃教終字第 1100007812 號函續辦。
二、 旨案為提升國小學童喜愛文學、抒發感想、表現創作的能力以及培養小小作文人才,瞭解語文競賽之規則、型式、要求,以提升作品層次。推廣研習營相關事項如下:
(一) 辦理期程: 110 年 3 月 17 日至 4 月 28 日,每週三下午 13 : 10 至 16 : 10 ,為期 6 次,每次 3 小時、共 18 小時課程。
(二) 參加對象:以本市各國民小學校預計推派選手參加語文競賽選手為先、或對語文寫作有興趣,現為國小五年級在籍學生為主,總計 30 人。
(三) 研習地點:中壢區新街國小仁愛樓會議室 1 。
(四)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 3 月 5 日止(依寄件先後時間,額滿為止)。
(五) 報名方式:
1、 凡符合報名資格、如有意願參加者,請由學校推薦、填妥報名表(如附件一)、核章完畢,於 110 年 3 月 5 日下班前,以掛號或親送至桃園市中壢區新街國小教務處范䕒云老師收。新街國小校址為: 32085 桃園市中壢區延平路 176 號;聯絡電話: 03-452-3202 轉 221 。
2、 錄取學員名單,將於 110 年 3 月 9 日前公告於本校網站最新消息中( http://www.sjes.tyc.edu.tw/),請自行上網查詢。
(六) 其他:
1、 參加學員之交通,由推薦學校或家長自行接送,承辦學校不負接送之責;另課程安排於週三下課時間,請家長自行斟酌是否需為子女辦理平安保險,承辦學校不另行統籌辦理。
2、 本推廣研習營非坊間之作文才藝班,以儲訓各校學生能參加各區語文比賽選手為目的,學員需具語文基礎為佳。
3、 本推廣研習營恕不接受旁聽、如無法全程參與者也請勿報名,以免干擾教學。
4、 本推廣研習營所需經費由桃園市政府教育局全額補助,學員免費參加、提供講義,錄取人員請珍惜研習資源。
(七) 參加本推廣研習營之學員、帶隊教師(指導教師)、工作人員及講師,本局同意活動期間核予公(差)假登記,惟若當日已領講師費者,不得再請領差旅費,亦不得申請補休假。
三、 檢附旨揭推廣研習營計畫及報名表 1 份。

政令宣導

 每日辦公時數不超過12小時,每月延長辦公時數不超過60小時。
 EAP(員工協助方案)協助解決同仁影響工作效能相關問題。
 img 桃園市線上申辦整合系統  
img   桃園市國民中小學戶外教育資源整合網           

img   WIN網路單e窗口(民眾通報網路內容問題)     img  海洋委員會兒童網站 

    img 教育部防制學生藥物濫用資源網  img   藥物食品安全週報

  img   2014總統教育獎宣導短片   img   總統教育獎

    img   桃園市學校午餐教育資訊網    img    我的午餐有心機 

img   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資訊網    img  臺灣教育研究資訊網(TERIC)      

 img 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兒童網站(好客小學堂)  img 哈客網路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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